本报记者 郭树勋 刘正文
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焦作新区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委托新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审批和发放《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并行使规划管理行政执法权。”近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专门派人为新区送去“一书两证”文本,并完成委托事宜。
“加快新区发展是全市人民的殷切期望,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要以大局为重,切实为新区发展服好务,为建设新型城市发挥重要作用。”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杨永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表示,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在服务新区发展中要创新理念,全程支持,主动对接,高效服务。
杨永昌说,早在去年新区筹建之初,市规划局就会同有关部门,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高水平机构编制焦作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经过法定程序,确定编制单位为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后,市规划局又积极参与实地踏勘、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多次派人赴上海沟通解决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完善规划成果、提升规划品位提出建设性意见,最终确定新区规划“灵山秀水、五彩焦作”的主题。
杨永昌说,新区成立后,市规划局主动对接,充分沟通,积极建立服务新区发展的规范、便捷工作平台。市规划局相关领导与新区相关领导共同研究加快规划工作的意见。邀请国家住建部驻焦作城乡规划督察员赴新区调研,进一步理顺新区规划管理体制。会同新区领导研究建立既符合城乡规划法要求,又符合新区发展实际的工作机构。新区城乡规划管理局实施具体的规划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审批和发放“一书两证”,并行使规划管理行政执法权。
针对新区发展的需要,市规划局依法把关,高效服务。杨永昌说,市规划局与新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全力保障新区项目落地。对重大项目工作坚持做到跟踪服务,特事特办,努力提高规划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对一般性项目严格提案法定程序进行行政许可,依法及时办理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