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文件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我省自2009年以来先后出台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将原“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0]107号文件的通知》三个文件将停止执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我市广大准备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抓住最后三个月的时间,积极主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杜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