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小豹
见习记者 王水涛
近期,不断有市民致电党报热线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自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一些城市相继开展了社保稽查,鼓励群众对未缴社保的单位进行有奖举报。他们想知道,我市在《社会保险法》方面的实施情况怎样?未入保的员工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
单位不签合同 员工难以入保
今年刚参加工作的小吴在一家装饰公司工作,双方协商三个月试用期过后可将小吴转为正式员工。三个月后,小吴要求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却以事务繁多没时间而一推再推。不签劳动合同,就无法办理社保。因此,尽管单位给小吴涨了工资,但她却始终高兴不起来。
小吴无奈地说:“毕竟自己还要在这个单位工作,如果投诉了,单位领导肯定不高兴,最终还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和发展,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否则谁愿意与单位闹翻呢?”
据了解,有小吴这样想法的人还不少。很多员工因为担心工作和前途,而在签合同的问题上选择了忍气吞声。网友“sisi”说:“如果去投诉,估计很快会被炒掉;如果想继续做,就留着自己的劳动合同与工资收入证明,自己想辞职的时候再去有关部门投诉。”
有用工关系 就该办社保
市社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近年来随着职工维权意识的增强,我市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城镇职工没能参保。“现在几乎每天都能接到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社保的投诉。”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通常说的社保就是所谓的“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法》作为我国社会保险的基本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我国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
该负责人指出,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存在用工事实,用人单位就要为员工办理社保。现在,一些用人单位给员工办社保能拖就拖,到实在拖不了时才给办。“其实用人单位有这种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现在不给员工办理社保,以后被举报查处,还是要补缴原来的那一部分。”该负责人说。
依法办社保 免得被处罚
据了解,《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我市社保部门对我市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摸底普查,向企事业单位宣传《社会保险法》,并借鉴外地先进的社保管理模式,督促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保。
“在社保办理方面,一些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不强,想方设法逃避责任。另外,一些职工的维权意识相对淡薄,一方面是由于不了解社保,另一方面是担心影响工作不愿意投诉用人单位。”市社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具有积极意义,虽然我市目前还存在上述问题,但随着《社会保险法》宣传的深入,群众的维权意识也较过去有了明显增强,绝大部分的用人单位也已认识到《社会保险法》的重要性,明白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并纷纷到社保部门咨询并办理社保。”
该负责人建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要尽快为员工办理社保,拖欠的尽快补缴,避免日后走上法律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