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吴科)2011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已经开始,我县计划推广数量为4万只。推广品牌包括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7W、14W、23W螺旋型自镇流荧光灯,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35W、45W、60W自镇流荧光灯,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4W、28W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等。补贴标准仍为大宗用户按中标价的30%予以补贴,居民用户按中标价的50%予以补贴。
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外包装和本体上统一印制“政府补贴、绿照工程”标识,居民用户可凭身份证购买,每个居民购买数量不超过10只,大宗用户购买数量不低于100只。
高效照明产品比普通白炽灯可节电60%至80%,使用寿命是普通白炽灯的4至8倍。“十一五”以来,我县已累计推广节能灯14万支,年可节电947万千瓦时,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