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十次党代会总结了五年来我市经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提出了今后五年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即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为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而努力奋斗。检察机关虽然不是经济建设的直接主体,不直接从事经济工作,但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经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使命,也应当有所作为。本人作为这次党代会的一名代表,亲身体会了会议的浓烈气氛,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孟州市检察院党组。我院紧紧围绕“何平九论”的指导思想、河南“十八谈”中焦作的发展思路、市委书记路国贤的重要讲话以及这次党代会的会议精神,就如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一、更加注重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争做政治坚定、党性坚强的表率
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检察事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经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层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必须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良好习惯,把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检察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做到执法想着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实现基层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如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学习。在学习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把知识转化为能力,把能力转化为思路,把思路转化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举措,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
二、更加注重领导方式和检察工作方式的转变,争做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表率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在经济建设的浪潮中,检察机关如何实施法律监督职能,做经济发展的建设者、维护者和促进者?首要问题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找准定位,加快领导方式转变,进而转变检察工作方式,把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建设结合起来,把严厉打击犯罪与促进社会和谐结合起来,把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和效率结合起来,以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各项检察工作统一到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贯彻到工作中去。基层院必须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应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围绕就业、看病、社保、治安等民生重点,依法打击危害群众生活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危害“三农”的各类刑事犯罪,开展诉讼监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三、更加注重真抓实干,争做雷厉风行、攻坚克难的表率
一份部署,九份落实。检察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要自觉把学习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思路转化为实干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深刻领会路国贤同志在报告中指出的“必须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的讲话精神,狠抓办案,很抓落实,敢于较真碰硬。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程项目、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以及扶贫和救灾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方面出现贪污、挪用、截留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同时,注重职务犯罪预防。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健全个案预防和系统预防,完善重点工程的同步预防,使党员干部逐步达到“绝恶于未盟,而起敬于微眇”,让社会清风扑面而来。
四、更加注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争做化解社会矛盾的表率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积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偶犯、初犯和青少年犯罪等,酌情从轻处理,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尽量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办案全过程,讲究办案方式方法,以“理性、平和、文明”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上访人,深化平安焦作建设,用检察干警的实际行动为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者系孟州市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