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文秀、蒋梦玲)马村区司法局演马司法所注重运用“细、情、准、责”四字调解法,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今年截至目前,该所受理各类民事纠纷61件,调解成功61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四字调解法:掌握一个“细”字,即调查工作要细致,调解工作要细心;注重一个“情”字,即坦诚相见,以情感人,求得双方的谅解与和好;把握一个“准”字,即找准纠纷产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双方的心理状态,准确运用法律、政策,做到以理服人,从而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突出一个“责”字,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定目标、定奖惩责任制,实行调委会包面、调解员包点的分工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将工作目标量化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