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 通讯员郎昆)为加强与各受托银行之间的合作,规范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工作,使之更好地为广大缴存职工和借款人服务,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各受托银行承办公积金业务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受托银行第一次联席会议。
《通知》对受托银行承办公积金业务的账户、票据、汇缴、信贷、支取、网络信息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服务监督,建立考核制度、奖惩机制和推出机制。中心主任赵海燕在会上强调,中心将对各受托银行办理公积金业务工作情况建立考核机制,并在考核基础上建立激励机制、退出机制,同时希望各受托银行能积极配合中心设立网上银行、建立电子档案。赵海燕表示,公积金管理中心愿与各受托银行强化合作伙伴关系,探索更广阔的合作领域,共同推动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据了解,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的考核办法(草案)已基本完成,待该中心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后将对受托银行进行第一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