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东方花园业主:
河南省金山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方花园项目一期,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11号楼、13号楼、14号楼、16号楼、20号楼、21号楼、24号楼、25号楼已具备交房条件,请已和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业主于2011年10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焦作市新园路9号金山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交房相关手续。
具体事宜,敬请电话咨询:(0391)2616777。
河南省金山置业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