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重要支撑。
法院是党领导下的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担负着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责任,是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的积极建设者和有力保障者。
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法院文化建设必须体现执法为民的职业风采,法官执法办案不仅仅是就事论事,而且是潜移默化地传递一种先进的社会文化观念,通过惩恶扬善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试看打击刑事犯罪,那是对弱者的保护,是对浩然正气的弘扬。试看对违约责任的判决,那是在保障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而对赡养纠纷的处理,更是反映了中华民族孝文化的传承。那每一次判决,总伴随着法律的适用,能够明辨是非,弘扬法治文化。而每一次成功的调解,更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和文化最好的诠释。
“沉下去,到老百姓中间去办案!”这是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对法官们的一再要求。这些奋战在司法为民一线的法官们:走上法庭能审判,走上讲台能讲课,工作之余能调研,这就是新时期的法官形象。
就是这些普通的法官,他们在公正审判、在规范执行、在刻苦钻研、在巡回审判、在接待来访。他们用自己的行为、最纯真的笑容,溶解着群众的疑惑。法律,在他们的脚步声中,变得亲切而生动;法治,因他们的娓娓道来,变得真实而温暖。
刚刚闭幕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目标已经明确,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
法院文化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