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周末》报道,湖北省原广水市纪委书记邓凯调到随州后,顺便也带走了28辆公车。2009年年底马国庆等5名广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提案,要求政府追回公车,并追究当事官员的责任。但两年过去,只有8辆公车被追回,其他20辆公车仍被调离广水的官员占用,也无一人被追责。
这则报道透露出的三个信息,是骇人听闻的:一是地方公车超配已经严重到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广水只不过一个县级市,一个纪委书记就可调动28辆公车;二是官员利用权力,将公车化为实质“私家车”的腐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三是体制内的反腐、监督阻力很大,两年不仅无法追回带走的公车,更无法追责,而且当事人还是负责监督反腐的纪委书记。当然,也有一个值得欣慰的好消息,就是有少数人大代表敢于代表人民,履行职责。
“如果找我要我不还,那是我耍无赖,关键是根本没人找我要过车。”在要车的过程中,当事人邓凯的这句话颇值得玩味。其一,寡廉鲜耻,根本就没有把调离顺便带走车当做腐败来认真检讨;其二,权力无赖,“找我要我不还”,这种想法本就不应该有,但居然在一个领导干部口中脱口而出;其三,没人要过车,说明政府根本就没有把人大的监督当回事儿,而只注重了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权力纽带。
实际上,官员提拔或调任了,顺便把车带走、把司机带走、把下属带走等现象,邓凯的案例并不是孤本,这一不正之风在很多地区、很多领导身上都存在,也已经沿续了好多年。这种问题的存在,有三个严重问题不能不引起重视:
一是权力私用的问题。提拔或调任的领导能够把人和车带走,凭借的是什么,是手中的权力。权力没有关进笼子,就不可能为民所用,反而变成了谋私的利器。
二是官员遵守规则和制度意识淡薄的问题。提拔或调任的领导之所以要把人和车带走,是因为到了新的单位新的岗位,就面对着新的工作风格、新的规章制度,领导一时难以适应,“恋旧”情结就发酵了。
三是民意征求和离任审计走过场的问题。一个敢于调任时带走28辆公车的领导,原来工作过程中可能并不是一个完全秉公无私的领导,在经济等方面也未必就没有任何问题,可在民意征求和离任审计的组织程序中,不知道是没有人反映问题,还是组织部门没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问题。
一个共产党的干部,应该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人,是一个纯粹的人,不同的岗位,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内容和侧重点不一样而已。当你接到调令或提拔文件的时候,虽然有很多难以割离的情愫,但应该可以不打包,轻轻的来,轻轻的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就作别原来的岗位。这才是一名共产党员干部应有的气节。
反思邓凯的官走车走腐败案例,重复已经说了万千遍的公车改革问题是必要的,但还有很多更加深刻的问题需要我们反思;追究当事人邓凯的责任是必须的,但对“拔出萝卜带出的泥”也不应该熟视无睹;对权力和官员腐败的谴责无论如何都不过分,但对敢于监督的人大代表的肯定和奖励也不应该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