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文立新) 近日,因交通肇事逃逸6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买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武陟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自首。
2005年9月6日19时许,中站区的买某驾驶无号牌桑塔纳轿车行至武陟县宁郭乡小聂村时,与前方骑自行车行驶的蔡某相撞,致使蔡某脑部严重受伤当场死亡。经该大队事故科勘察取证,买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买某因怕负法律责任,隐藏起来,从此销声匿迹。事故科多次对买某实施抓捕都未成功。受害方亲属因得不到赔偿四处上访,此案被市公安局列为督办案件。
在日前开展的“清网行动”中,县公安局和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对此案的侦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办案民警通过研究案情,制订了具体的侦破方案。民警经过认真分析后,决定从其家人入手,通过政策攻心,感化教育,劝其投案自首。
该大队事故科民警先后数次来到犯罪嫌疑人所居住的村走访,摸查线索,并耐心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为他们解决家庭困难。随后,民警又以事故科名义发出三封信。一封寄给当地派出所,请求对案件进行协助侦破;一封寄给村委会,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一封寄给当事人家属,告知其自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在逃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民警的做法深深打动了买某的家人。最近,买某往家中打电话时,其母亲向他诉说了民警的所作所为,劝儿子早日回来投案自首。日前,买某在家人的劝说下,终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