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住建局将维护建筑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维护全市稳定大局、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今年元至10月份,全市共预存保证金175.76万元,累计返还286.99万元;规范劳务用工合同,督促用工单位和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加强维权教育,增强雇佣双方依法办事、依合同履约意识;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定期、不定期、突击执法检查,对发生拖欠现象的单位实行挂牌定点检查,每年年初、年末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对拖欠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根据《沁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直接列入黑名单,对恶意拖欠工程款的根据《沁阳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有拖欠行为的企业取消年终评先资格且资质动态考核定为不合格;实行工程建设联动机制,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时,先审核投标企业诚信等级,对有拖欠不良行为记录等企业视情况分别实行减分、停止投标资格、驱逐出境等惩戒办法。 (周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