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聂 楠
今后,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两个宝贝了。11月25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此,我省实施了30余年的计划生育政策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而悄然改变。对于生育二胎,我省符合条件的夫妻多了“生”与“不生”的选择权。
随着我省修改二胎政策消息的不胫而走,“生”与“不生”成了众多市民的热门话题。
市民心声
“新政策”对于初为人父的姜先生无疑是个喜讯。“我和妻子一直想再要一个孩子,这个好消息打消了我最后一丝顾虑。”姜先生的儿子马上2岁了,他希望再生一个小公主和儿子做伴。他认为,家中“独苗”使家长不自觉间就会对孩子产生溺爱,不利于培养孩子的情商,而同时抚养两个孩子,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这类心理问题。此外,成年后两个孩子在感情、经济和人际关系等方面也可以相互照应。“儿女双全一定会使我家的幸福指数更高!”姜先生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和姜先生一样,很多支持生二胎的夫妻认为,独生子女孤单的生活容易养成孩子孤僻的性格,进而造成感恩、体谅、相助、关爱等性格方面的缺失,不利于孩子健全人格的塑造。而作为爷爷、奶奶辈的受访者想多要一个孙子或孙女的想法更加迫切。
但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发现,很多夫妻对是否生二胎还是存在矛盾心理:他们表示养孩子要讲究质量,当下高额的养育成本和快节奏的生活压力使生二胎计划“可望而不可即”。而大多数受访者认为,政策修改得很人性化,虽说生与不生是自家的事,但政府给符合条件的夫妻合法生二胎的自由选择权很值得肯定。
政策提要
根据此次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我省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生二胎;此外,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要求生育的,经批准也可以生二胎。此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但是相关政策在允许生二胎的同时仍然鼓励计划生育,并将继续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扶持政策。《条例》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到孩子满18周岁为止,每月可以获得20元以上的奖励。这比以前只奖励到孩子年满14周岁的时限延长了4年。此外,独生子女夫妻还可享受多项优待政策:如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集体经济收入、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扶贫、救灾贷款等方面也会给予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