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新和)近日,市总工会向市各产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发出通知,决定对市属各单位职工中肾脏类重病患者进行专项救助。
《通知》指出,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切实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市总工会决定近期开展大病救助活动,对市属各单位职工中肾脏类重病患者进行专项救助,最大限度减轻这些职工因患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
这次救助的范围和条件主要包括:2006年1月份以来市属各单位中患有严重肾脏类疾病,经过肾移植手术或血液透析治疗,产生大额医疗费用的在职困难职工。
申报要求包括三大项:一是申请人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肾脏类疾病诊断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二是申请人需提供住院病历、大额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及《困难职工大病救助申请表》一份;三是申请人资料齐备,向所在单位工会申请,经核实、主席签字、盖章后,由单位工会于2011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由帮扶中心审核后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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