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王某某吧?”中午11点多,正在单位开会的王先生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里一个东北口音男子恶狠狠的话叫他不禁毛骨悚然:“你家住在某某路某某小区A楼一单元202吧,你媳妇叫某某,在某某单位上班;你闺女叫某某,在某某学校上学,你想不想叫她们出事?”王先生还没明白咋回事呢,电话那头“啪”一声把电话挂断了。惊出一头冷汗的王先生怎么也想不起和这个打电话的人有什么关系或有什么过节,只好硬着头皮把电话打了过去:“朋友,我有啥做的不周,得罪你的地方,请你原谅。”“你也是有头有面的人,还敢得罪人。明着告诉你,前阵子你得罪人了,人家花钱找我们收拾你。你要是识相的话,把钱汇到这个账户上,花钱免灾;你要不识相的话,那就等着瞧吧。”
惶恐不安的王先生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报了警。从有关方面掌握的情况看,近年来这类以“黑社会”名义,电话恐吓、欺诈钱财的事时有发生,给当事人及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有的还造成了经济损失。
这类案件之所以发生,与公民信息泄露有着直接的关系。有关专家指出,当代社会,信息即利益,信息即安全。个人信息被泄露通常有三大途径:一是买车、买房、买保险,办理各种会员卡、优惠卡、银行卡,或去医院看病时,填写的真实详尽的个人信息常常会因管理不善或恶意泄露而被盗用;二是消费者参加各种展会领取入场券或办理参展卡,求职者参加现场招聘会等,均会留下个人信息;三是申请邮箱,注册进入聊天室、游戏厅时填写的个人信息也有可能被泄露。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管理的漏洞,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整理公民信息,通过地下黑市、网络等渠道大肆贩卖个人信息,非法获利,形成信息买卖地下产业链,严重危害公民信息安全。
保护公民信息,维护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对公民个人而言,要增强防范意识,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尽量减少泄露机会和渠道。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客户,对来历不明的汇款电话以及恐吓、敲诈电话,不要轻信,要及时报案;对采集使用公民信息的单位,如金融机构、医院等部门要严格管理个人信息资料,严防外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泄露公民信息以及非法收集、贩卖公民信息的司法部门要依法严惩。
陈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