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王先生
问题陈述:我和前妻已经离婚,孩子归前妻抚养。最近,前妻找到我说,儿子在学校将同学打伤了,医疗费用太高,她一个人承担不了,要求我承担一部分。我一直给付孩子抚养费,且一分不少,请问我是否还应该承担孩子的赔偿费用?
行动记者:麻 酩
行动结果:昨日,记者就该问题咨询了河南华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洪涛。他说,夫妻离婚后,双方对其未成年子女仍有一定的监护权利与义务。未成年子女发生侵权行为的,应首先由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承担主要的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有困难时,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也应当负责一定的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