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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
靠制度筑牢食品安全保障线
2011年(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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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出席2011年(首届)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并讲话。 本报记者 刘 璐 摄
  联合国驻华协调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罗黛琳为中共焦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颁发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奖。 本报记者 刘 璐 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点评《焦作市食品安全十项制度》。徐景和说,《焦作市食品安全工作十项制度》有许多法治方面的创新、机制方面的创新和监管方式方面的创新,希望焦作市认真贯彻落实这些制度,真正保障食品安全,成为食品安全的示范性城市。
  本报记者 刘 璐 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胡锦光点评《焦作市食品安全十项制度》。胡锦光说,焦作市的做法有三个方面值得肯定:一是用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可以有效保证日常性的食品安全;二是按照法律法规作出具体化规定,分清责任,便于操作;三是“十项制度”的内容和工作方法都是一种创新,是社会制度创新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体现。
  本报记者 刘 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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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食品安全工作十项制度》

  前 言

  12月9日,2011年(首届)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暨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优秀事例颁奖在北京全国政协礼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出席论坛,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陈冀平,联合国驻华协调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罗黛琳,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其江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等10位同志作主旨演讲。《焦作市食品安全工作十项制度》荣获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出席高峰论坛和颁奖仪式,并作“十大最佳创新事例”报告。

  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组委会开展的“首届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目的在于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通过交流探讨,最终形成地方(或单位)模式,为中央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制度范本、经验和信息支持。

  11月4日至5日,国务院食品安全督查组到我省督导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我市作为唯一的一个地市代表我省迎检。国务院食品安全督查组领导和专家认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在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因此,推荐我市参加征集活动。

  此次征集活动采取单位申报、群众推荐、中央主管部门建议相结合的方式,共征集到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的创新事例近500件。经过组委会评审,最终确定了包括《焦作市食品安全十项制度》在内的“十大最佳事例”和30件优秀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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