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面对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不断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检察机关只有充分运用这一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才能更好地提升检察工作标准和服务质量,树立执法公信力,进而为保障我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实现走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前列的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坚定信心,扎实做好群众工作
近年来,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步增强,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对司法公正有了更加强烈、更加迫切的要求。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处处想着群众,事事为了群众,时时保护群众,才能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保驾护航。我院党组明确提出,没有难缠的群众,只有不耐心的干警;没有较真的群众,只有不文明的举止;没有添乱的群众,只有不规范的执法。我院成立了群众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听取群众工作专题汇报,了解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确保取得实效。每周开展一次换位思考,要求每名干警从一名普通群众的角度出发,从“群众希望得到什么答复、我能为群众提供什么帮助、群众还有什么难处”三个层面,设身处地为群众考虑,理解群众难处,增进群众感情,进而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立足本职,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在总结检察实践的基础上,我院明确提出了做群众工作的三项要求,绝不让群众在检察干警面前叫苦不迭,绝不让群众在检察机关申诉无门,绝不让群众在法律面前失去信心,要求全体干警坚持按照省委书记卢展工提出的“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沉下身去,扑下身子,积极探索,敢想敢干,全面、深入、科学地推进群众工作。抓好源头治理。坚持把群众工作摆在同检察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把全面正确地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作为做好群众工作的根本途径,对各项执法流程、办公制度、接待用语等进行细化、实化和规范化,着力提高一线干警在执法办案中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建立工作台账。无论是群众到院里反映问题,还是咨询法律,一律建立群众工作台账,能解决的当场解决,绝不让群众再跑第二趟;一时不能解决的挂号督办,随时向群众通报办理情况,绝不让群众多跑冤枉路;不能解决的,耐心细致地讲解理由,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实际困难给予妥善帮助,绝不让群众因此陷入生活困境。在办理一起信访案件时,我院经过慎重研究,考虑到信访人家庭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将该案纳入“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救助”范围,为其发放了15000元救助金。
三、深入基层,认真倾听群众心声
我院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深入人民群众中间宣传法律、讲解政策,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为群众提供了热情、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与民政、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变“堵”为“疏”,共同排查、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力争消灭于萌芽状态。扎实开展检察干警包村大走访活动,制作干警名片,将干警的照片、职务、联系方式一并公开,挨家挨户进行走访,要求必须见到群众本人、倾听群众心声、记好民情日记,与工人、农民、社区群众交朋友,面对面地向群众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如我院包村干警在走访一残疾智障家庭时,了解到这家小孩上学期间身体受到伤害,花费大量医药费,因无人赔偿而负债累累,便立即向院党组汇报,启动了维权保护机制,控申、民行部门迅速行动,调取有关证据,果断采取支持起诉的方式,短时间内为这个家庭追回4万余元赔偿款。
四、听取民意,诚恳接受群众监督
工作做得好坏,群众最有发言权。我院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和群众观,把做好群众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要求,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检察工作的有效机制。近年来,我院每年都要开展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活动,先后实行了来访人员点名接访制度、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民行申诉案件说理制度等,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看到了明明白白的执法过程。我院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邀请焦作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对我院两项自侦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等工作进行了考察,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推动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实现了良性互动。 (作者系孟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