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9版)教育局、各乡镇要对监督员基本情况、工作职责存档跟踪,加强管理;安排各乡镇巡防队员一车一人,定车定人,负责核查车况是否正常,人员是否超载,司机是否合格;凡是有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有一名副校长全程跟车,具体负责校车安全;各乡镇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立校车安全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监督校车使用情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畅通的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监督。三是严格惩处。凡私立学校及幼儿园出现校车安全事故的,一律予以取缔。凡公立学校出现校车安全问题的,校长就地免职,不得重新起用;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是探索长效机制。各乡镇要积极整合资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探索建立本辖区内校车运行管理的良性长效机制。县交通部门要积极整合全县校车资源,捆绑运作,引进有实力的运营公司,合作建立长效的校车社会化市场管理运行机制。
三要加强领导。一是由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县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车安全整治工作。二是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县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校车安全整治工作,保证底数清楚,机制畅通,监管到位;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好校车安全工作保护屏障作用,加大对违法校车的查处、扣留、惩罚力度,确保上路校车证照齐全、车况良好;确保所有校车驾驶员具有同车型驾驶资格和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且无事故记录;确保校车不超员不超速。安监部门要对校车进行综合的安全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校车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奖惩到位。财政、金融部门要研究出台政策,对符合政策购买校车的学校给予贴息奖励。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对于仍顶风作案,出现校车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厉惩处。
闫小杏最后强调,校车安全是所有安全领域中最不容忽视的一个特殊群体的安全问题,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高度关注,需要全社会的支持配合,从而真正形成校车安全管理的合力,切实把校车安全整治到位,确保为全县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县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安监局、广电局、新闻办负责人,宣传部、政法委分管副职;各乡镇乡镇长、分管副职、中心校长;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各中队中队长,县源头办全体人员;教育局全体机关干部,全县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