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春节期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00起。这是1月31日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的。据了解,1月22日至28日,全市未发生1起一般程序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1起严重交通堵塞。
针对节日期间喜庆、聚会活动较多,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高发的特点,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公安交警支队在1月24日、27日两次组织全市交警部门开展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行动中,全市交警部门细化工作措施,组织民警携带酒精测试仪、雷达测速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并对查处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采取上限处罚,切实保持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严处态势。
据介绍,为保证节日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公安交警支队专门成立了春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分片包干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春节期间农村地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突出的情况,交警部门积极协调农机部门、农村派出所,组织民警加强县乡道路管控,严格查纠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全市交警部门会同交通、安监部门,深入客运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进行督察,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户籍化”管理制度,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人资格审查,对所有车辆的安全性能及GPS系统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上路之前。此外,全市交警部门还依托7个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严格落实勤务制度,加大对客车、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重点车辆的检查,特别加大对无牌无证、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对超员客运车辆进行重点整治。
据统计,春节期间,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00起,检查客运车辆6217辆,查处客车超员32起、超速450余起、疲劳驾驶2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