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詹长松
“目前,我市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监管的部门虽说比较多,但房地产项目问题仍然不少,未批先建有之,批少建多有之。建议通过行政措施,对各房地产项目竖起项目批准公示牌。”在两会上,市政协委员、山阳国土局局长王占丽说。
王占丽说,购房是百姓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事情之一,房地产项目是否合法与广大购房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对于房地产项目的管理,首先确保该项目合法合规后,才能开工建设;建设期间要严格落实已审批的规划,才能保证广大购房百姓利益不受伤害;交易完成后,确保购房者与房地产商之间的各项手续合法,减少纠纷,从而促进社会稳定。
王占丽建议,各区政府必须要求本辖区内已建、在建、拟建和正在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在其项目内全部竖起项目批准公示牌。公示牌内容要有统一要求,包括项目批准用地文号、项目面积、批准规划文号、设计方案、图纸等具体内容,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市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督察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项目,辖区政府也要竖公示牌告知广大购房百姓,方便百姓及时维权。这样做,一方面能够形成仅有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变为职能部门与广大百姓共同监管的局面;另一方面便于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减少执法成本,还能有效杜绝新的违法行为发生。
本报记者 田建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