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边疆
近五年来,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严打刑事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武陟县检察院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彰显了“严打”声威。五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736件2700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1497件2255人,不批准逮捕239件445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50件242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671件2312人,不起诉37件42人。
该院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始终把打击重点对准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先后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和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使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受到了严惩,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围绕反腐倡廉 查办职务犯罪
该院坚持把查处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第一位,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五年来,该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2件96人,目前法院已判决有罪34件5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该院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在土地出让、社会福利保险领域查办案件2件;开展人防工程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检查,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同时,该院狠抓大要案查处工作,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该院查处的武陟县汽修厂原厂长马某侵吞国有资产78万元一案,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查处的焦作市华洋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某伙同武陟县劳动局再就业中心办公室原主任王某贪污“4050”公益岗位补贴款25万元一案,刘某及王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该院反贪局配合省纪委、省检察院查处的驻马店市汝南县原县委书记崔某受贿360余万元一案,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在查处武陟县房管局5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00万元一案时,从中挖出建行焦作分行房贷部原副经理张某受贿12万元的大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此案被省检察院作为精品案件编入大要案汇编。
强化法律监督 促进公正执法
该院加强对刑事诉讼的监督,五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1件51人,追捕69件88人。在审查杨某等10人涉嫌盗窃一案时,依法追捕同案犯6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的追加起诉43件58人。在审查王某涉嫌盗窃一案时,依法追诉12人,挖出漏罪50余条,提起公诉后,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6年至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件。在审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时,依法追诉樊某到案,追加诈骗金额31万元,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樊某有期徒刑4年。该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依法提请抗诉,法院再审后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1年、樊某有期徒刑10年。
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中,该院配合监管场所进行安全防范检查112次,消除事故隐患56起,对57名脱管漏管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监督纠正。该院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该院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点名接访、案件信访风险评估、首办责任制等制度,畅通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渠道,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几年来,武陟县没有发生一起涉检赴省进京上访事件,该院控申举报中心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该院加大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共立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31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5件,审判部门已改判15件。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执法公信力
该院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四个一流”工程,积极探索,深入改革,检察队伍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效。
该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演讲比赛、红歌比赛、知识竞赛、检察官集体宣誓、聆听先进事迹报告会、检察长讲党课和中层干部授业务课、政治业务考试等方式,增强了学习教育效果。在教育活动中,该院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给干警树立了榜样,干警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同时,该院利用网络、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名言名句、格言警句,组织干警观看《焦裕禄》等影视片;建立健全63种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来院视察,对该院实施的廉政文化育检、强检工程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该院还强化管理,从严治警,五年来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