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目前,全市上下都在贯彻落实《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方方面面都在助推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在这样一个历史机遇面前,全市法院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法律服务。从今天起,本报《法苑》专刊特开设《服务转型 法院先行》栏目,陆续刊登全市法院系统服务经济转型的做法、经验,敬请关注。
围绕中心工作,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服务焦作发展大局,一直是全市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3月12日,市中级法院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近日,本报记者就如何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焦作转型采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
江金贵说,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加快经济转型,实现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是焦作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重大历史机遇,是省委、省政府赋予焦作的历史重任,也是全市广大人民的殷切期盼。为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市中级法院主动切入,坚持司法服务与经济发展同步,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认清形势,切实把人民法院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上来,自觉将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焦作经济建设的全局中去谋划、运作、发展,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实的举措,主动融入,找准定位,积极作为,更好地为我市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提供司法服务。
江金贵说,目前,全市方方面面都在助推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全市法院一定要力争先行,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正确推动城镇化进程。要结合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心,不断完善重大矛盾纠纷指导前置机制,将法律指导前置的层面拉高,在保持与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协调互动的同时,加强与当地规划、建设、国土、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对涉拆、涉建、涉弱等影响全局发展的矛盾纠纷列为法律指导前置的第一抓手,为政府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群众正确维权提供法律支持。同时,在审判中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既尊重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城镇化进程的健康发展与稳步推进。依法严厉打击侵吞、挪用土地补偿资金和房屋拆迁补偿金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和维护土地征收、征用和房屋拆迁秩序,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
坚持能动司法,有效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是法院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体现。 江金贵说,围绕新型工业化建设,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完善定向联系企业机制。对我市引进的重大项目建设,全市法院要迅速跟进,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做好司法服务。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高度关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并适时展开调研,积极指导重点项目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经济活动,从法律视角提供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对涉及重大投资项目案件、重点企业为直接被告的案件、涉企业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订工作预案,努力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与最大化。
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必须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作用。江金贵认为,要紧扣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要求,把助推现代农业体系建立作为司法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审理好各类农业承包、租赁、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纠纷以及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案件,帮助农民提高依法经营水平。妥善处理好涉及农业科技推广案件,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设立金融专业审判法庭,健全金融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妥善处理融资租赁、委托理财纠纷以及涉及小额信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主体的案件,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准确把握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基本原则,在依法维护经营者正当利益的同时,加大对文化娱乐、教育培训、医疗服务等新热点服务性消费市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维护公正、有序、诚信的消费市场环境。
江金贵最后强调,全市法院要密切注意中原经济区转型示范市建设和我市经济发展中反映在司法领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密切跟踪,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和前瞻性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参考。同时,全市法院要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以及人民法院服务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法律服务。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