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驻焦部队在清明节期间深入开展烈士纪念活动。
通知指出,清明节是缅怀革命烈士、继承发扬革命传统、激发人民群众爱国热情的有利时机,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紧抓时序节点,确保活动庄严肃穆、安全有序。
通知指出,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个以实际行动继承和发扬先烈遗志的新高潮。党政机关、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学生、工人到烈士陵园祭扫。
通知强调,清明节之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烈士褒扬工作要求,对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物进行一次全面维修,认真搞好美化绿化。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加投入,结合烈士陵园新建、整修、改扩建等契机,尽快完成辖区内散葬革命烈士墓集中管理工作。各烈士纪念保护单位要科学安排悼念活动,制订周密接待计划,合理调节参观人流。要推行鲜花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严禁焚香、摆供、烧冥钱等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安排好抚慰烈士遗属工作。要主动深入烈士遗属家中,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在落实各项优待政策的同时,不断创新烈士遗属优待方式,提高烈士遗属的生活水平。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