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在广州一些公共场所,带着“警务通”的警察会随时随地查验你的身份证,查看你是不是坏人。
从3月16日起,广州市天河区警方在辖内主要路段设立54个固定岗、8个机巡组和16个截查点;在广州市的越秀、番禺、海珠等区市民也遇到了查验身份证的情况。警方还表示,如果路人无任何证件、又无法说明,有可能会被传唤至派出所。很多市民表示此举无法接受。
【短评】
盘查权的确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而在去年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中,增加了新的查验情形,即“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
如果警方确实因防范犯罪分子进行必要的盘查,公众自然会给予理解与支持。但是,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市民平时走在街头,因为没有带身份证或者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警察就把公民传唤到派出所,这在法理上似乎说不通。
警察法和身份证法对公安机关进行查验的对象和情形都作了明确规定。如果警察以加强治安防控为目的,过多使用盘查权,或有侵权嫌疑。普通市民遇到如此盘查,很有可能会认为这是一种侮辱,如果加上特定的环境、时间及警察盘查时的特定态度,很可能引发警民矛盾与冲突。相关部门在履行法律所赋予的“盘查权”时,一定要充分顾及当前的社会状况和市民的切身感受,克制公权力过度使用的冲动,避免制造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李 刚
微博热议
@依依:会不会有人冒充警察,然后用手上那个工具读取我们身份证上的信息?
@风雨兼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可是我观察了很多执行任务的警察,从没出示警察相应证件。上周六下午,在广州天河客运站里面,看到警察在查身份证,不佩戴证件,不出示证件,虽然没查到他,但是他们执行公务不规范。
@表表:市民的确应该配合警方的检查,但警方在查验身份证前首先要态度端正、言语礼貌,并且出示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南江小龙:广州警察不但对街头行走的市民“盘查”,甚至搜查市民的行李,我和我的朋友曾经被搜查过,广州警察此举令人非常反感!
@九思轩散人:查身份证不是限制人身自由,为了社会安定及人民的安全,警察就应负起责任,有所作为地行动。本人认为很好,有什么可指责的?
@s000001:我去香港,香港警察态度也不好,一样满街查身份证!谁叫不带身份证怨不得别人。应该纠正的是不好的习惯而不是去迁就,要依法办事,法治社会不是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