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住房公积金 上一版3  4下一版
五个“零”的承诺
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我市二十五家企业号召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倡议书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3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作者:丰舒潍 见习张璐 通讯员谷敏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丰舒潍 见习记者张璐 通讯员谷敏)为落实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的目标,保障广大职工的利益,增强企业经营者自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识,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我市于近日颁布出台《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总结了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在内容上以合法、务实为出发点,理顺并细化了执法人员的职责、执法范围、执法对象等问题,将有效指导中心开展执法工作。《办法》分为十一章,分别从立案、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处罚、送达、结案等十个方面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此外,《办法》还对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按照单位违法的时间、程度,分级严格划分了处罚标准,为今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提供了详细的政策依据。

  《办法》的出台,有利地支持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大执法力度促归集,采取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推进归集扩面工作顺利开展,使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