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小涛)陈某等4名被告人为了盗窃煞费苦心,租轿车、套假牌,头戴鸭舌帽,手戴白手套,不远千里跨省作案,专门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休息的司机下手。近日,中站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周某等4名被告人7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2011年4月,被告人陈某、周某、田某、张某4人,在湖北省武汉市密谋后,开着租来的帕萨特、蒙迪欧轿车,套上假牌照,不远千里,先后跨省窜至郑焦晋高速焦作服务区北区、郑焦晋高速焦作服务区南区、太旧高速阳泉服务区北区等地,趁晚上司机睡觉休息、加油之机,盗窃黑色惠普牌CQ516笔记本电脑1台、黑色直板触屏华为牌C8500型手机1部、现金1700元。盗窃价值共计4496元。
编者点评:真荒唐!你以为这是在拍电影啊? 机关算尽太聪明,还是把聪明才智用在正道上吧。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