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承担,市财政局局长申相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