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传胜 实习生申孟杰)3月24日,市工商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动。
据悉,这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经营性培训、摄影服务、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有线电视、餐饮服务、美容美发、健身、运输、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三类违法行为。
该局确定了每月集中整治的重点:4月份,集中对各商场、超市、宾馆、摄影、旅游服务等商业服务行业进行整治,重点整治各类经营场所使用的商业广告、通知、店堂告示、凭证、单据以及制度规定等形式的格式条款;5月份,集中对房屋买卖与租赁、住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等行业进行整治,重点整治房地产商利用预购合同骗取定金、在商品房买卖中设置减免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6月份,集中对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服务、有线电视、汽车销售、金融服务、邮递、经营性培训、运输等行业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