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里,我是从小学三年级开始认识篮球的。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我的老家还是属于距离市区比较遥远的农村。小学三年级时,体育老师教我们学打篮球,从此,我就喜欢上了篮球。当时,整个学校几百人就那么一个篮球,每周除了一节体育课可以玩一会儿,平时我们这些“小不点”想摸一下篮球简直就是痴心妄想,难啊,课余时间有的老师还轮不着呢。尽管买一个篮球只需十几元钱,但是,在当时别说对于我们这些农家子弟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即使对于那个年代村子里比较富裕的农民来说,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再说了,又有哪位农民愿意去买它呢?为了拥有一个自己的篮球,我们班里的这几个干部真的没有少费心思。最后,我们终于想出了办法——捉螃蟹卖钱买篮球。我们村子的周围全是小河,这些四通八达纵横交错的小河里,虾蟹鱼鳖应有尽有。那时候,人们还不知道这些野生鱼鳖有什么营养价值,没有人愿意捕捉它们,因此河水里几斤重的鱼鳖随处可见。而那些横行霸道的螃蟹,城市里的孩子们则非常喜欢。于是,我们几个班干部就商定,星期天写完作业干完家长交给的家务活儿后,捉螃蟹去。一天下来,能捉到上百只螃蟹。等到下一个星期天,我们推选两人,步行三四个小时到焦作市区去卖,尽管一只螃蟹几分钱,但是一天也能收入1元多。如此这般,两个月过去,我们居然拥有了8元多钱,于是,我们几个班干部又一块儿步行到市里,共同现场商定买了一个学生用的篮球。第二天是星期一,当我把一只崭新的篮球拿到班里,十分自豪地宣布从此我们班里有了自己的篮球时,班里立刻沸腾起来。那场景至今还十分鲜亮地留在我的脑海里。
篮球有了,就该寻找篮球场了。我们的学校是很久以前的土地庙,教室也是以前的老房子。离教室门前20多米远是另一座教室的山墙,我们在那山墙上固定一个铁箍,再用粉笔在铁箍周围画上方框,一个完整的“篮球架”就问世了。有同学找来白灰渣,在空地上撒出四条白线,这就是我们自己的“篮球场”。每天课间做完集体广播操和放学以后,我们班的同学就分成两队尽情地在自己的球场上打自己的篮球。后来,文化革命来了,老师们不再正常上班讲课,学校后面那个原本属于老师们的业余时间活动的操场,也很少看到老师们的身影了。而我们这些对时事政治一窍不通的10多岁的孩子,则可以在那儿自由自在地打篮球,没有一位老师来干涉。老天长时间没有下雨,整个球场全是灰尘,特别是篮球架下那一片,黄土至少有1寸厚,我们光着脚只穿着一件大裤衩在灰尘里跑来跑去,汗水不停地流下来,洒落在尘土里,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横七竖八的黄泥道道。天完全黑下来后,我们高高兴兴在旁边的水沟里边余兴未消谈论着刚才的比赛,边痛快淋漓地洗去满身战尘。那个时候,我们这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的生活简直可以说是无忧无虑酣畅无比的。有时高兴了,就抱着个篮球,七八个人步行几里甚至十几里,去和另一个村子里的孩子们打比赛。那时最大的遗憾是不能在生产大队的灯光球场上打一场球;最羡慕的是看到来自焦作市区某个工厂篮球队的队员们穿的白色的回力鞋。
斗转星移,时间在我的快乐、遗憾和羡慕中一天天过去。上个世纪70年代末,恢复高考制度后,我走进了郑州大学的校门。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们,身怀绝技各有千秋,因为先天身高不足的缘故,加之从未受过任何正规的训练,班级之间的篮球赛偶尔我还能上场跑一会儿,而我们政治系的篮球比赛就只能当当裁判吹吹哨子了。尽管如此,丝毫也没有影响我对篮球的感情。
若干年后的今天,当年在篮球场上驰骋纵横叱咤风云的同学们,很多担任了地厅级工作,更有佼佼者担负了省部级工作。同学们聚会时,谈起当年篮球场上的情景,往往还会为某场比赛时是对方中锋先走步违例还是己方后卫防守犯规而争论一番,真的是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啊!其结果,当然是哈哈大笑起来。
篮球,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多少乐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