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吕爱霞、胡德意) 万小云、邱淑敏二人无视法律,疯狂行骗,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牢狱。
2011年10月,家住湖北省的万小云、邱淑敏二人商定,从家乡购置假金元宝、假金耳环骗取他人钱财。二人于10月15日窜到焦作。10月16日9时许,万小云、邱淑敏在焦作某厂家属院以找熟人邮金元宝、金佛等物品为由,与曾小英搭讪,并借与曾的金耳环对比之机,乘机用随身携带的假金耳环给曾戴上。
在随后的4天时间里,万小云、邱淑敏两人又以相同手段骗走他人金耳环8对。2011年10月20日,被骗的李艳红回到家中取下耳环仔细查看,发现不是自己原来的耳环,随后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行动,将正在马村区菜场门口行骗的二嫌疑人当场抓获。
2012年3月28日,马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万小云、邱淑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看别人耳环时趁机以假换真,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判处万小云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邱淑敏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