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今年年初以来,市畜牧部门以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抗生素为重点,不断完善监管长效机制,落实牲畜上市“四关”监管措施,强化隐患排查和质量监测,基本形成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物品的社会氛围,使非法销售、使用违禁物品现象得到遏制。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各级畜牧部门把增强养殖场户、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企业、牲畜贩运经纪人等生产经营主体依法生产、守法经营意识和行为自律作为治本之策,统一组织对所有监管对象进行两轮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举办法律法规、科学养殖培训班248期,与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2万余份;在养殖场区刷写相关墙体标语2305条,设置警示牌2695个,并将农业部的三个禁用药物公告印制6万余份,发放到全市所有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动物诊疗机构;统一印制《瘦肉精案件警示录》2.5万册,对全市所有执法人员及监管对象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瘦肉精案件警示教育活动。
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畜牧部门先后开展瘦肉精、饲料、生鲜乳的专项整治,共对全市17681个养猪场(户)、3653个肉牛场、21605个养羊场进行两轮集中排查;组织开展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各类添加剂使用、销售等情况的备案工作,并进行三次逐场检查,有效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生鲜乳质量抽查力度,使监管责任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出站牛奶常规项目检测和三聚氰胺自检制度、罐口仓盖铅封或落锁制度、档案记录等落到实处。
强化监督监测,评估监管形势。各级畜牧部门以定点屠宰厂和市场肉品为重点,加强违禁物品和兽药残留监测;以蛋白饲料原料、含乳饲料为重点,加强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监测;以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强三聚氰胺和β-内酰胺酶监测,并根据抽检结果,及时总结分析监管工作形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畜产品安全。在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落实检测经费的基础上,市畜牧局围绕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一是细化监管责任。按照全程监管等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人员的监管责任,推行格式化监管模式以及产地检疫区域责任制、签证审批制、三级台账制等制度。二是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市财政拿出专项资金574.8万元,用于大型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监测工作的开展。三是按照养殖规模,实行养殖场户分类管理,并与养殖协会合作,提高组织化程度和质量安全自控水平。四是加强经纪人的备案管理。对所有生猪经纪人进行登记备案,举办培训班14期,并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五是加快溯源机制建设。全面推行牲畜出栏报检和检疫电子出证,并将监测、检疫资料按户归档,实现了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到场、责任可追究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