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情民意/法制时空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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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发挥大作用
回访未准离婚案件当事人
醉酒驾驶存侥幸
当场被查获刑罚
“90后”草率结婚
不足一年便离异
洒水降尘 一路清新
户外骑行莫忘安全
医改春风惠百姓
送“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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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4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回访未准离婚案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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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杨玉明)3月份以来,针对部分未被准予离婚的案件当事人二次起诉的情况,修武县法院积极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

  本次活动回访的对象主要是2011年调解和好、调解撤诉、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回访由承办法官采取电话回访、登门回访、邀请当事人到法院座谈等方式进行,对未完全和好或和好后再次出现感情危机的当事人,由承办法官与社会法官一起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出现的新矛盾,促使他们重归于好。对于部分感情和好的当事人,法院将聘请他们做义务调解员,通过以身说法,提高离婚案的调和率。

  截至目前,该院法官共回访20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其中对5起又发生感情纠纷的婚姻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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