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档案
刘 瑾 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曾先后6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00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从事执行工作7年来,我历经全国清理执行积案和全省、全市大大小小等各专项执行活动,每起案件我都耳熟能详,每一名当事人我都叫得上名字。因为我的耐心和诚心,解开了许多当事人心中的疙瘩,阻止了无数当事人上访的脚步。去年执结的一起案件,我仍记忆犹新。
马村区待王街道白庄村的李小琴的丈夫给同村的周强开车,在出车过程中遇车祸死亡。当时在村干部的协调下,两家达成了赔偿协议,但周强在给李小琴3万元之后就停止了支付。李小琴便将周强告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周强支付余款11万元。当时我承办了李小琴申请执行周强一案,经过调查案情发现,周强家中的房产和汽车等财产全部在其父亲名下,查找不到周强可供执行的财产。周强对于还款持抗拒态度,而申请执行人李小琴是孤儿寡母,自己靠给建筑队打小工养家,天天来法院哭诉,还想要上访。每一次,我都慢慢开导她,让她振作起来,相信法院会帮她把钱要回来。
同时,对于周强的不配合,我对其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而周强在进拘留所之前仍扬言不给李小琴钱!
李小琴看到周强进了拘留所,并没有得到太多的宽慰,仍然来我办公室哭哭啼啼,因为她和家人需要生活。我明白这个案件不是靠强制措施就能解决的。
等周强拘留期满,我再次来到周强家中,给他和家人说李小琴的现状,李小琴的家缺了顶梁柱,赔偿又不到位,日子该咋过呢?我让周强换位考虑一下,出了事不照顾伙计的家,于心何安。
几次谈话后,周强终于答应每个月先给李小琴1000元钱,等保险公司赔付了,再把余款全部给她。接连半年,李小琴每个月都能从法院领走1000元的生活费。
中间有一个月,周强没往法院送钱,李小琴以为周强变卦,于是要把自己丈夫的棺材挖出来抬到周强家。我急忙劝阻,又向周强强调诚信的重要性。
去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我见周强提着银行的手提袋进了我的办公室。原来,是周强汽车的保险赔偿款下来了,周强直接取了9万元送到了法院。早已等候的李小琴搂着9万元现金哭了起来,连声对我说:“谢谢刘法官。”
此情此景,让我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