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近日,市工商局为加强和规范注册登记工作,将2012年确定为“注册登记规范年”,从规范登记行为、完善窗口建设、深化服务层次、严格执法监督和提升履职能力五个方面进行规范,全面提高注册登记水平,有效防范登记风险,全力服务我市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
规范登记资格。各级工商登记窗口严格按照法定的执法权限开展工商登记工作,除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其他市场主体的登记一律不得委托所属工商所;各县市局、分局均要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委托符合条件的工商所在辖区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个体工商户登记管辖权;设置岗位桌签,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定岗定责、岗责到人。
规范审批程序。按照《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局推行“一审一核”制度,出具相关登记通知文书,增强登记人员的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登记审批。
规范登记事项。该局着力从名称登记、企业设立登记的前置许可、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登记、股东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登记、股权出质登记、OA业务系统操作、注册登记报表报送、登记材料十个方面进行重点规范。
为完善窗口建设,实现高效服务“零门槛”,该局明确各级工商注册登记窗口要坚持“十化”标准,即服务标准化、程序规范化、审核法制化、文书格式化、条件公开化、手段信息化、管理军事化、人员资格化、考评制度化、评价社会化。同时,该局要求各级注册登记窗口实行“五办三一律”,“五办”即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特殊项目跟踪办、重大项目领导办。“三一律”即一个窗口可以办结的,一律缩短路径办结;一个工作日可以解决的,一律当天解决;一个人能办成的,一律不准推诿他人,为企业创造更加宽松规范的市场准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