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政府管理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能,其机关作风、干部作风都会对旅游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做好旅游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必须增强四种意识。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建设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和服务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是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工作繁重,时间紧迫。全局上下要团结一致,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这个大局上来,自觉把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放在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凡是有损大局的事情坚决不干,凡是不利于大局的工作坚决不做,决不能因局部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局,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责任同负,带动全行业,推动全行业。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企业是市场经营的主体,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是我们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旅行社在开拓旅游市场、组织旅游接待,景区、宾馆、商店等经营主体在拉动旅游消费,扩大旅游产业规模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发展中还存在许多实际困难,需要行政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提供信息、渠道和平台。因此,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诚信品牌建设力度以及监管力度,优化旅游企业和旅游市场发展环境。
三是增强形象意识。旅游行业是展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窗口”,是精神文明传播的阵地。旅游从业人员是传播精神文明的使者,其一言一行都代表着焦作旅游形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树立行业形象的重要举措。搞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努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对广大旅游管理和从业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树立“窗口”行业良好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强化宗旨意识和形象意识,不断提高全行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我们的良好形象和优质服务,让每一位来焦作旅游的客人都能够成为我们的义务宣传员。
四是增强责任意识。旅游部门的高效率和责任感,有赖于旅游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作风,因此,强化旅游干部的责任意识是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基本要求。旅游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科长、主任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上级的部署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起来,相互促进。通过制度建设和完善监督机制,增强法纪意识,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方式,增强权力责任意识,从而使全体工作人员形成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推动旅游机关作风的改进,切实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作者系市旅游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