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沙弟。
沈 昕 摄
本报记者 仝伟平
“人民陪审员是法院联系社会的桥梁和纽带,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对消除社会矛盾隐患、维护社会稳定起着积极作用。”基于这样的认识,孟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沙弟日前表示,“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中,孟州市法院要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
2009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上寻求突破,积极推行一村一陪审员制度。李沙弟说,该院首先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重点放在基层村组和社区,选任与百姓有密切联系的熟悉社情民意、办事公道、热心公益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严格选任程序,制订选任工作方案,严把选任关口。目前,该院共有人民陪审员342人,实现了“村村(社区)都有人民陪审员”的目标。
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形同虚设的现象屡见不鲜,为改变这一现象,李沙弟说,该院出台了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该院将孟州市11个乡镇(办事处)划分成5个区域,再将5个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一个片区由一名法官负责。该院规定,各业务庭室使用片区人民陪审员的比例不得低于年结案总数的40%,确保人民陪审员真正参与其中。
“让人民陪审员参与进来了,还要让他们发出声音。”李沙弟说,该院在案件审理中,充分重视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以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司法亲民的纽带,促进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不辞劳苦,克服自身困难,以极大的热情投身到审判活动中,在案件审理和其他场合中,从不同角度宣传法律,以自身优势支持法院工作,积极化解矛盾。
据了解,2010年至2011年,该院共有24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2082件,参与庭审各类案件1327件,参与执行案件55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