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松领)近日,马村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办公室,一案件被告提一兜樱桃非要让法官们尝尝。原来是两兄弟因为母亲赡养问题结怨七八年,该院法官经过努力为他们解开了心结。为此,被告特别为法官送来樱桃表示感谢。
原、被告系亲兄弟,2005年因父母赡养问题发生矛盾,并且愈积愈深。经亲友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父母由两人轮流赡养,医疗费两人均摊,原告操办父亲的后事,被告操办母亲的后事。父亲去世后,原告依约操办父亲的后事。2011年年底,轮到被告赡养母亲。不到一年,母亲去世,可母亲的丧葬费用由原告承担。原告为此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各项费用。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到原、被告住所地详细了解情况。4月28日,法官约原被告双方到法院,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意见。之后,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最终使他们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将母亲生前所花医疗费和丧葬费一万多元支付给原告,两兄弟矛盾化解。
编者点评: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何况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