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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物价 优化环境
市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稳物价
市发展改革委就物价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价格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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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物价 优化环境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监管工作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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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督导组来我市检查物价稳定工作。
 
   

  本报记者 张 蕊 聂 楠

  果断采取有效措施

  遏制价格总水平上涨趋势

  充分发挥调节基金作用

  推进南水北调工程“和谐征迁”

  物价问题,关乎一方百姓的衣食住行,影响一域水土之平安稳定,更是事关一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应民心所向,为民生所在,始终将维持物价稳定作为工作的重点,为拉紧我市物价持续攀升的缰绳作出了积极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和谐健康的价格环境。

  盘点2011年市发展改革委在物价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可圈可点:

  果断采取有效措施

  遏制价格总水平上涨趋势

  我市出台了《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创新价格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等政策措施,围绕稳定物价、保障民生为重点,推动我市价格基础、价格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等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成立了焦作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12358”全天候价格举报电话;采取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市场价格进行全面检查;启用价格调节基金241万元,进行各类价格临时补贴;继续完善修订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

  充分发挥调节基金作用

  推进南水北调工程“和谐征迁”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征迁工作是当前我市的重点工作。在房屋租赁租金上涨较快的市场行情下,针对征迁居民因临时租赁房屋问题等待观望,从而影响征迁进度的实际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安置期间房屋租赁市场情况调查报告》,建议启用市场价格调节基金654万元对征迁群众给予租房差价补贴。市政府采纳了该建议,保障了我市南水北调工程征迁进度。

  及时发放价格补贴

  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物价上涨对我市群众的生活影响,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了价格上涨情况,制订了临时价格补贴方案,启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惠及3万多人,保障了人民群众生活稳定。及时有效地启用价格调节基金,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同。同时,我市还启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城市集中供热,促进供热企业健康发展。

  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

  规范行业行为

  针对群众反映民办幼儿园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了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幼儿园收费行为。就群众举报我市驾校有随意提高培训收费标准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法制办、纠风办、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培训费收费标准,出台培训费政府指导价。在得知群众对中燃公司收取用户仪表费意见较大后,市发展改革委及时与中燃公司沟通,促使该公司取消了仪表费收费项目。根据群众举报“省外二家医药生产企业与我市七家医药经营企业涉嫌价格串通”的线索后,经检查和取证,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增强了相关企业的守法意识,促进了价格自律、规范了价格行为。

  全面落实价格政策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落实电价政策,支持全市产业集聚区的发展,为119家企业落实了产业集聚区电价政策,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5100多万元。帮助药品生产企业完成价格核定手续,为平光制药、联盟卫材、保和堂药业等企业核定了销售价格。在全市开展涉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清理规范了17个系统23个单位的收费项目;全面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社会团体收费的治理工作,规范了21个部门54项收费。

  推进商品房明码标价

  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监管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房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经济适用房价格及廉租住房租金管理的通知》,调整了市管公房租金标准,核定了我市廉租房租金标准;对21家商品房建设项目进行了成本预审;对2004年以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名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2011年5月起,市发展改革委在全市实施商品房销售“一套一价”明码标价制度,通过政策解读、会议部署、提醒告诫、现场督导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商品房价格明码标价督导检查等工作,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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