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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物价 优化环境
市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稳物价
市发展改革委就物价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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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促物价稳定 助和谐民生
市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稳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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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聂楠)“稳中求进”是今年我国经济工作的主基调,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更是当前各地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巨大挑战。

  今年一季度,受节假日、天气、食品价格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呈现冲高回落、平稳上涨的走势。前3个月,焦作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5%,“控物价”形势依然严峻。对此我市采取多项措施,防止物价走势反弹。

  抓好农业生产和流通环节。发展生产是稳定价格的前提。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业生产,搞活农产品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为此,我市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利用价格调节基金,因地制宜支持蔬菜基地、冷链物流设施和社区平价菜店的建设。大力落实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促进化肥生产和供应市场价格平稳运行,为保障春耕和“三夏”用肥创造有利条件。整治流通秩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加大打击扰乱市场流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有序衔接。加快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价格调控预案,增加重要商品储备,确保重要假日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推动价格监管工作。当前,保障民生的重点是“保两头”,既要保护农民利益,又要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为此,我市大力保障农民增产增收,通过整顿治理农产品流通环节的价格秩序,使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利益更多地向农民倾斜;继续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重大影响,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推动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相关政策。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殡葬服务、考试培训、电信资费等民生价格监管工作。

  稳妥推进价格改革。根据经济运行和价格形势变化,我市妥善把握政府管理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制订相应改革方案。电力价格。对国家和省定的高技术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的生产企业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积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取消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继续推行趸售电价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城乡统一销售电价。供水价格。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推进农业用水综合改革,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研究制定鼓励中水回用政策措施等。医药价格。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继续降低部分偏高的药品价格,加强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集中招标监督,及时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环保收费。探索建立有利于提高垃圾处理费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的长效机制等。

  完善调控监管手段。为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整合价格信息资源,建立价格监测、检查、报告、应急协调等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主要农副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为市场调控和价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信息。建立和完善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的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价格监管工作,稳定社会预期。

  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我市加强对农副产品和大蒜、绿豆等小宗农产品的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的行为;加强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等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落实相关减免优惠政策,降低蔬菜流通成本。强化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医药价格大检查,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做好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开展银行收费试点检查等工作。规范涉企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减轻农民建房、农机服务、牲畜防疫等收费监管工作。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工作等。开展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联系紧密的反价格垄断工作。严厉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重点打击模糊标价、虚假打折、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价格工作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我市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妥推进价格改革,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价格问题,为焦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营造了优良的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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