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的三种形式
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法政策法规经营服务性收费执法政策法规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执法政策法规政府管理价格的一般程序
《价格法》规定我国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价格形式。目前,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的比重占了95%左右,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比重只有5%左右。
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法政策法规
行政事业性收费机关和单位必须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依法严格管理和使用,禁止乱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变无偿为有偿服务的,强制接受有偿服务进行收费的,以保证金、押金等变相收费的,由财政、物价部门责令停止收费,将非法所得退还消费者,无法退还的全部没收上缴财政,情节严重的,可以对违法单位处以非法所得两倍的罚款。
经营服务性收费执法政策法规
经营服务性收费属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管理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少数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及社会公益性的经营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由地方价格部门逐级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或授权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和《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制度。
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执法政策法规
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串通、垄断或操纵服务市场,也不得低价倾销,搞不正当竞争。违者可处最高500万元的罚款,也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者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
政府管理价格的一般程序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委办理有关价格制定或调整的一般程序有:受理申请、初步审查、听证或调查论证、审定签发、结果告知、一般办理时限。市发展改革委在收到调定价格申请报告后15~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策。需要报上级政府部门或省政府审批的,在此期间内提出上报意见。
规范定价行为的两项制度
为了使政府定价行为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和科学性,政府在制定价格过程中要实行价格集体审议制度和专家评审价格制度。
政府调控价格的手段
政府可以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市场价格的形成、运行和市场价格变动进行调控和干预,以保证价格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也可以通过信息发布引导社会心理预期,通过新闻等社会监督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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