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詹长松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沁阳市山区生态环境一定要有一个大的改观,一定要把这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做好、做扎实,造福子孙后代。”日前,沁阳市北山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郭君玲对记者说。
沁阳市为了做好北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公安、法院、检察院、纪检、国土、安监、交通等部门以及涉矿五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北山治理工作。
郭君玲说,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沁阳市制定了九项措施,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每年要集中开展几次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山区生态环境行为;二是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着力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从2012年起,按照“一年起步、二年规划、三年完成”的目标,完成绿色矿山创建任务;三是规范矿山管理,重新调整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四是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按照“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对具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条件的企业实行“边开发、边治理”措施,对于不具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条件的企业,严格实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制度;五是出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办公会议,研究审议北部山区治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六是在重要矿产品出入口设立三个矿产品检查站,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实行全天24小时监控;七是构建矿产资源开发有序监管长效机制、县乡村三级联动责任机制和非法采矿责任倒查机制,聘请村级矿产资源协管员;八是加强督导,追究责任,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行政不作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九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良好氛围,设立举报电话,定期公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