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仝伟平
“博爱县法院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将充分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治安稳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博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国利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服务好“三农”工作是法院现在和将来的一项重要工作。
法院如何立足农村实际,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王国利认为,提高法院工作群众满意度的关键在基层,该院将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为契机,全力增强干警为民服务意识,坚持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具体地说就是,法院在审判涉三农案件过程中,将以三个基层中心法庭为审判平台,建立一套制度完善、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的立案、调解、巡回审判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一村一法官”工作制度,坚持同各乡镇司法、民调、综合治理等组织建立畅通的调解涉农纠纷联络渠道,对发生的农民工欠薪纠纷、假农资等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实行快速审理,优先调解,将农民所受到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
针对一些边远农村和山区群众诉讼困难的实际情况,王国利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完善边远农村和山区法官联系点制度,对涉诉困难群众坚决落实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定期开庭和加强巡回审判,确实将纠纷调解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荫芽状态。法院还将与有关部门积极联系和协调,加强对农村调解组织的法律培训,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力量,全力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及时快速地审理和调解涉农纠纷,对构建和谐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王国利说,法院将制定和出台一些针对性措施,完善和细化一些规章制度,将法律服务的触角伸到农村各个角落,及时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