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刘慧丽 张志勇
沁阳市督学尚国胜从未想到,今年的督学任务会这么具体,每个月要有20多天都在学校检查工作,到了月底,还要参加沁阳市教育局举办的校长大会,总结本月督察情况,部署下月督察内容。
其实,这是沁阳市50名督学共有的体会。因为沁阳市教育局在2012年将竞争机制引入了原本“例行公事”的督学工作中。
“以前,虽然也开展督学活动,但只是按部就班对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并没有建立有效的跟踪督察机制,学校整改落实并不那么到位。”尚国胜说,“本学期,教育局把竞争机制引入六大督导责任区后,每位督学责任区组长和督学肩头都有了沉甸甸的责任,都能够严格督促学校整改存在的问题,帮助学校快速提高办学水平,督学工作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近年来,沁阳市教育局不断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在提升督学实效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2012年,该市对原有督学责任区进行了重新划分,将110所学校划分为六大督学责任区,并聘任了50名专、兼职督学,由4名副局长和教育科、教研室负责人分别任组长,实现了每一所学校的督学全覆盖。
“督学责任区相对固定,一学期推磨一次,督学们要固定自己的‘责任田’,每月自定督察主题,教育局一般不进行干涉,确保工作相对独立。但到了学期结束,教育局将统一检查六个督学责任区,通过学校办学水平提高程度,对每个责任区一学期来的工作进行评定。”该局局长史曙光说,“我们还建立了督学考核机制,对每名督学建立了业绩档案。每位副局长负责哪个责任区,每名督学负责哪所学校,责任区发生了多大变化,学校办学水平提高了多少,我们都如实记录,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考核依据。”
5月4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要求推动督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中小学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及时发现中小学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沁阳市教育局的一系列做法,正是对该意见的积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