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风岐、张高华)2012年5月,河南省发布公告,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依法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中行焦作分行以此为契机,以跨境出口业务为重点,通过产品创新,日前成功和中国银行东京分行合作,为焦作市一家出口企业成功办理了首单1807万元的出口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
中行焦作分行针对当地外向型经济发达的特点,充分利用政策优势,不断创新,自2011年8月23日成功叙做焦作市首笔跨境人民币进口开证业务后,利用自身优势,着力做强做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截至今年5月底,为境内机构成功叙做跨境人民币业务10笔,累计金额达到761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