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车载加油机首次接受执法人员检测时,其加油计量出现严重偏差,而二次检测时恢复正常,这里到底有什么猫腻呢?
5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对南水北调工地上加油车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加油车税控燃油加油机正在给工地上施工车加油。执法人员当即委托博爱县质量检测中心对该加油车的加油计量准确度进行检定。
执法人员检定了一次后,该加油车加油机油泵突然停止工作,无法继续检定,而首次检定示值误差为+4.93%(加油机的允许误差为正负0.3%)。
加油车停止工作20分钟后,加油车负责人张某赶到现场。由于现场操作人员和张某均不能出示加油机的有效检定证书,在征得张某和其他操作人员同意后,执法人员将该加油车开到市质监局并依法对该车加油机进行封存。
5月11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加油车检定后,两次检定结果分别是+0.22%、+0.18% ,检定结果显示正常。执法人员又对加油机主板进行检查,发现有明显的改动痕迹,随后,6月5日,执法人员将主板送到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6月5日,市质监局稽查大队传出消息,经鉴定,该加油车加油机主板程序与出厂时不一致。根据《河南省计量管理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并没收其不合格的加油计量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