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共组织8次专项整治,开展4次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6万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76份,捣毁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11个,查获不合格食品6万余箱,下架、退市食品386公斤……
去年因发生“瘦肉精案件”,河南省焦作市共有包括8名县处级干部在内的27名公职人员被处分,3名公职人员被判刑。食品安全大于天。痛定思痛,焦作市痛下决心,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打响了一场食品安全保卫战。
监管重心由“上”向“下”转变
葛元文是博爱县寨豁乡大底村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村里的常住人口不多,但只要有人家办红白事,他都要去叮嘱村民注意食品安全。
像葛元文这样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在焦作市有1958个,分布在各行政村(社区),由各行政村(社区)主任担任。
为实现监管重心下移,2011年4月和9月,焦作市两次调整充实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力量,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主任,4名市领导任副主任,24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年8月1日,又在河南省率先成立市政府食品安全办,随后,所辖10个县市区和焦作新区也全部成立了食品安全办。今年2月,焦作市103个乡镇(街道办)也全部成立了食品安全办,配备了专职人员。目前,全市已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监管力量由“散”向“聚”转变
焦作市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注重调动各方力量、凝聚合力,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食品安全办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各方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落实政府责任。市政府建立“一票否决”制度,凡被“一票否决”的县市区和政府部门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2011年,涉及瘦肉精案件的沁阳市、孟州市、温县被取消了所有奖项的评奖资格。
落实部门责任。市政府与各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优秀等次的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据《焦作市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办法》,凡因工作不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落实企业责任。该市设立食品安全突出贡献奖,对守法经营且在食品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重奖,集体最高奖20万元,个人最高奖5万元。与此同时,把恶意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依法取缔并吊销其生产许可证,把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相关信息公布于众,并通报工商、质监、金融等部门,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防控关口由“后”向“前”转变
食品安全事故重在预防,焦作市大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社会评估,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
在日常监督抽检的基础上,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定期组织农业、畜牧、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围绕群众反映、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风险监测中同步开展社会评估,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新闻媒体等参与采样、监测、评估全过程。“风险评估是食品安全的‘天气预报’、‘风向标’,能够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多次参与风险评估采样监督工作的市政协委员王三凤说。
为把检测评估做扎实,焦作市组建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库,由专家库成员对每次检测数据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评估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做到抽样、检测、结果、处理“四公开”,并根据评估结果发布预警信息。
去年以来,焦作市以大米、豆制品、肉制品等10余个品种为重点,先后9次邀请社会各界200多人次参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共抽样5282批次。
社会监督由“弱”向“强”转变
“焦作有数万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政府监管力量毕竟有限,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去监督,才能让问题食品无处藏身。”去年,焦作市出台了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市财政拿出100万元作为举报奖励基金,举报一经查实,即根据涉案货值大小按比例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今年,焦作市又对奖励办法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奖金保底由200元提高到500元,奖励最高金额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截至目前,市级共接到食品安全举报投诉76起,已办结71起,奖励22起;县市区共受理42起,奖励18起。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使食品安全工作由政府的“独角戏”变为全社会的“大合唱”。
焦作市在实践中,着眼易用、实用、管用、能用,积极探索研究食品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了“一票否决”、行政问责、突出贡献奖、失信企业“黑名单”、有奖举报、风险监测与社会评估、督察暗访等食品安全十项制度。在首届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暨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优秀事例颁奖大会上,《焦作市食品安全工作十项制度》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其创新经验,得到了监察部领导的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