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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6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区开展
“我为项目(企业)办实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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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新区积极开展“我为项目(企业)办实事”活动,督促部门单位办事效率,帮助项目(企业)解决问题,提升服务水平,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据悉,活动突出三方面问题。围绕上级部门或区领导安排要求解决的项目(企业)建设、生产方面的问题,新区各职能部门在服务项目(企业)时发现的问题和其他需要解决的项目(企业)建设、生产方面的问题,明确分包单位和分包领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明确解决问题时间,并在机关大厅进行公示。

  坚持三项制度。新区坚持“三每”制度,即每天巡查、每周通报和每月讲评,督察督办办理进度;每月开展一次讲评活动,及时评议各部门单位在手续办理、施工进地、资金需求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评议结果作为年底对各部门单位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

  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新区对一次未按期完成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两次未按期完成任务的部门,取消年度评先资格;三次未按期完成任务的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调离岗位。对于急项目(企业)之所急,想方设法为项目(企业)解决问题、排忧解难,及时或提前完成任务,受到项目(企业)方肯定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目前,新区共梳理项目(企业)问题16个,分别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办结时间,正在进行督察督办。

  (范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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