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并对企业环境作出综合评价;及时沟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心生产日制度,除涉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土地监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审计、税收及计划生育等监管检查外,停止一切检查活动;确需检查的,要填写涉企检查事项部门备案登记表,由产业集聚区所在地优化办审批后,持涉企检查服务卡入企业检查。
五是实施在建项目专项监察。围绕已进驻产业集聚区的重大在建项目,扎实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专项监察。要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集中督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按时开工、稳步推进。要结合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所需求的、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具有转型升级潜质等优质项目作为专项督查的重中之重,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要督导各职能部门全力协同、积极协助企业完善立项、审批手续,完善规划、用地、环评等硬性指标,确保项目建设依法合规。今年,市优化办要选择10个重点项目,对立项审批、前期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督查,着力破解项目落地难、项目融资难、项目进地难和项目施工难的问题。
六是严厉查处涉企违法行为。要对产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决定和重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整治违法行政、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效能低下和权钱交易等“五种行为”,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扎实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警企共建活动,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偷盗抢劫、断水断路、恶意阻工等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对有组织性的涉黑涉恶以及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及时通报,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正当权益,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