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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关于预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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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关于预防和
控制食物中毒发生的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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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适合各种致病微生物繁殖,食物很容易腐败,消费者一旦吃了被病菌或病菌毒素污染的食物,很容易引起食物中毒。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特发布以下预警公告:

  一、严防亚硝酸盐引发的食物中毒

  集体食堂和餐饮业要加强管理,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防止误食亚硝酸盐。建筑工地要加强对工业用亚硝酸盐的管理,标志要醒目,要有专人管理,严禁与其他食物及原料混放。集体食堂和餐饮业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正确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超量、超范围使用。各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对用做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盐的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监管。

  二、防止群体聚餐发生食物中毒

  集体用餐或家庭自办酒席要与食品加工场地、设施以及清洗、烹煮人员的能力相适应,接触即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严格清洗消毒,最好是煮沸或蒸汽消毒,消毒时煮沸或蒸汽应保持10分钟;使用化学消毒的,应达到消毒剂说明书中规定的浓度、时间要求,消毒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污染。购买食品原辅材料时,应到正规的商店和超市购买,容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要在冷藏条件下储存。食品须烧熟煮透,饭菜应尽量做到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回烧。生、熟食品放置应严格分开,以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场所或设施(如冰箱)内同时存放生、熟食品的,应按熟上生下方式存放,以避免熟食品受到污染。食品加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并且身体健康,近两周内无腹痛、腹泻、呕吐、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化脓性皮肤病等疾病,操作时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有条件的,生熟食品加工应分人员进行,尤其是冷菜加工;不能分人员的,加工人员在接触熟食品前应严格清洗消毒双手。近期扁豆集中上市,集体食堂或家庭自办酒席在加工扁豆时要确保扁豆烧熟煮透,防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

  三、防止微生物污染引发的食物中毒

  夏秋季是食物中毒高发季节,气温高、湿度大,导致食品及其原料易受到微生物污染。对于一些易受微生物污染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要彻底加热后食用。特别是食用鱼、虾、贝等海产品要谨防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食用罐头、腌渍、发酵食品要谨防肉毒杆菌食物中毒。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提醒广大消费者,不在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单位就餐,不买无证摊贩食品;饭菜不能当餐食用完的,应及时冷藏,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在下一餐食用前彻底回烧加热;制作和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不混用刀和砧板等工具,避免交叉污染;冰箱内同时存放生、熟食品的,应按熟上生下方式存放,冰箱的冷藏温度应确保在5℃以下;加工或食用食品前应清洁双手,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制作凉菜原料应新鲜、卫生,刀、砧板等要洗烫干净,现吃现做。

  四、严防误食农药污染的食品及有毒植物

  家庭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是误食农药污染的食品以及有毒植物或毒蘑菇。因此,特别提醒家庭聚餐要注意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充分清洗蔬菜、水果,不采食野生植物和蘑菇。如果发生误食出现中毒症状,要及时送医院就诊。

  五、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监管

  各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监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关于食物中毒救治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食物中毒的诊断和救治水平。各相关单位要依法做好食物中毒报告工作。

  各县市区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部门应当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与报告,及早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特此公告

  焦作市政府食品安全办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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